持久液

房中術交合技巧九法

女性纏足,配合房中術的技巧
由於女性纏足,配合房中術的技巧,發展出四十八種閨房秘技,成為所謂的'第二性技’。例如纏足應用在'食’的方面,可以在五趾彎曲的深溝裡,放入瓜子和葡萄乾之類的食物,男人用舌頭去舔食,這是一種刺激性興奮的調情動作。至於在'承’的方面,即是把小腳分別在頰上、膝上以及陽具上撫弄,藉以提高性欲。'懸’,則是把女子纏足的布解開,再用此布把女子的腳倒懸在床臺上,用以提升男人性欲。'捉’即是將女子小腳,放在男人腳上,然後逐漸抬高。'挾’是要女子把小腳緊抱在胸前。'推’是女子的兩腳當作車病,雙手推握作推車狀。'挑’是將女子的一隻腳擔在男人肩上所作的性愛動作。這種放一隻腳在男人肩上的動作,也曾在'洞玄子’一書中出現,是'卅法’之一,稱之為'馬搖蹄’,為許多男人所樂於採用。此外,用到舌頭和牙齒的有'吮’和'舔’。前者是男人用嘴像吸母乳般地,吸吮小腳蓮尖;'舔’是吻著小腳腳掌。'齧’是輕輕齧咬金蓮;'咬’則是用力齧咬腳趾。'金瓶梅’中,西門慶用三根手指,撥弄賞玩潘金蓮的腳趾,這叫'撚’。雙手掬握叫'握’,還有'捏’,大拇指搔小腳腳板底叫'搔’。中指插人腳趾間的深溝裡,輕輕摩擦叫'控’。'肉蒲團’書中所說的'順水推舟’,即是古女經中的龍翻。順水推船而下,用用力少而船行速,所以作者才用這個名稱。
'龍翻’和'猿搏’,都是使陽具壯大的性交秘技。'肉蒲團’書中,表演性主角是'未央公’,他因曾蒙仙家的指點,故而陽具長如竹箸、粗以茶碗,堅韌則於豆腐。他之所以比喻成豆腐,是有一番道理的。因為金銀銅鐵雖硬,但是就怕火水浸。豆腐不但是水浸它不壞,即使在鍋中煮,也是愈煮愈硬。以此譬喻,實在是風味。明代小說,'僧忠孽海’中的喇嘛高僧,有兩種交合秘法,稱為雙修法,即翻和猿搏的姿勢。這兩種交合姿勢都是能使陽具壯大,又使女子歡樂的絕佳技巧。

'第三種名叫猿博。’'女子仰躺,高舉雙腿。男人面向女子,跪在股後,雙手棒扶女腿擔在雙肩上,使女雙膝高度過胸,並略提起對方屁股脊背。’玄女接著又說:'此時再插人陽具、刺戟臭鼠(俞鼠的別名),女子就會快樂無比,黏雨如雨下滴。陽具就再深深插人,則會更形堅挺硬壯;待女子高潮後即大功告成。用此技巧,自然百病消除。’'猿博’姿勢,以男人肩抗女子雙腿為特色。是我國古代男性非常喜歡採用的姿勢,以前的春宮圖裡,有很多這種交合的姿勢。男人姿勢在虎步和猿博中相同,只是後者必須肩擔對方的雙腿。
這兩種姿勢的好處,即是能把女子的陰戶升高而凸出,比較利於進行交合的動行,對於陰戶位置生得比較低的女子,更能補救此缺點。同時還能避免陽具因短小而不時滑出的機會。若是女子屬於窈窕型,而男人又是圓胖型時,採取這種姿勢真是最恰當不過了的。肥胖的人在性交時,由於腹圍太大,減少陽具與陰道接觸的深度,雙方都不容易得到快感,同時陽具由於不能深人,便會不斷地滑出陰道,因此便會減少了性交的樂趣。但若採取虎步或猿博的姿勢,便能補救這項缺點。女子雙腿由男人雙肩來承擔,是很新鮮的。但這也只限於擁有如玉美腿的女子。若是一雙癡肥頭大而粗壯不雅的'愚’腿,不但不能產生美感,恐怕還會令這位男士,作嘔三天,還談什麼猿博呢?男人都很喜歡窈窕型的美女和小腳女子,這恐怕是因為肥大的腎部和大腳丫,有不易搬動的缺點所使然。
把'足’和'性’聯繫在一起,原是中外古今很普遍的一個現象。猶太人說到性器官時,常會婉轉的用'足’字來代替。舊約以賽亞書中,就有所謂'腳上的毛’,意思就是陰毛。在中國、西班牙和羅馬,以及許多民族,古時候女子的足,也是怕羞的一部份,必須隱匿起來,不輕易示人。同時,足(甚至是足所穿著的鞋子)也是戀慕物件之一,這種現象還非常普遍。如中國許多名詩都是用來吟讀'三寸金蓮’或是繡花鞋的。
西洋人也經常用高跟鞋痛飲白蘭地。'小腳’和大腳相反,常能刺激男人的性欲。六朝時代有本小說,名叫'飛燕外傳’,描寫趙飛燕和合德姊妹的軼事。提到成帝晚年因房事過多,患了精力減退、陽萎的毛玻但是每次一看到合德的小腳時,便忽然精力飽滿,性欲激昂。
飛燕的腳也被形容得'能為掌上舞’,可見她不但身輕如燕,一雙金蓮還沒男人一隻手掌大。
據說,楊貴妃在亂軍中被皇帝賜死後,有人拾到她的一隻繡花鞋,縱長只十公分而已,被視為無上珍寶。怪不得詩人描寫女子小腳為金蓮,小腳就像一瓣一瓣的蓮花一樣裹小腳的習尚。大抵由此開始,約在北宋以後。纏足再配合柔軟體操和呼吸法,使女子在交合時,表現出特別的技巧,令男人樂不可支。趙飛燕幼時便束緊腰部、調練呼吸勤練快舞,而得寵君前。風氣所趨,形成社會普遍對小腳好感,產生很高的評價。造成母親在女孩很小的時候,就用布巾將她們一雙腳緊緊纏裹住,走起路來也一搖一擺,婀娜多姿。這都是根據古代的導引法和胎息法想出來的絕招,由於不合乎健康原則,早已為國人所唾棄。也有人說,纏足為的是要使女子行動不能太自由,防止她們逃亡而作的必要措施。
這種論據是稍為牽強而論理也略嫌薄弱。因為貧窮的丈夫,希望婦人分擔勞務,並同負擔經濟開銷,她所作的事愈多愈好,至於推車擔漿在所不計,小腳怎能負擔?富有的家庭,三妻四妾雖有逃跑可能,但數倍於此的家丁家將,把莊守院,既使再大腳的女子,插翅也難逃。我們若把'纏小腳’和三妻四妾的制度相題並論,是比較合理的想法。當時的男人,把女子視為財產之一,作為寵玩的禁戀。小腳只是此種制度的衍生而已。
清朝的李笠翁,曾著「肉蒲團’一書。他素來反對女子纏足,但也明確指出,纏足的用意,除了是要被男人愛惜和撫弄外,同時也還有性的作用。
古代許多武術師,雖然纏足,也照樣能手提重物,健步如飛,至若舞刀弄棍更是不讓鬚眉。這是因為她們練藝習武,自然與平常女子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