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久液

古代人也懂得如何優生優育

除了《種子篇》以外,許多古人的房中術著作,都有優生優育的記載。大致例舉如下:
  (1)優生少育。彭祖曰:“求子之法當蓄養精氣,勿數施捨,以婦人月事新潔淨而交”。有些房中術還規定了,一年之中有若干日子不宜同房,提出一些比較忌諱的時間,如果排除迷信的因素,客觀上起了限制房事的作用,以利於少生優育。
  (2)提倡晚婚。古人提出“合男女必當其年,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葵至,必二十而嫁”。這樣年齡生出的子女才能強壯健康。此外,古人還認為男子破陽過早,則五體有不滿之處,女子破處過早,則可能傷血脈,引起閉經和其他的婦科疾病。
  (3)妊娠禁忌。明代大醫學家張景嶽認為“妊娠之婦大宜寡欲”,所以保胎以“絕欲”最重要。如果孕期房事過頻,則影響胎兒的元氣,還會導致難產和產後血崩。通過以上觀點,可以看出當時的醫學水準也有了相當高的水準。
  除了上述觀點之外,古人還認為氣候、節氣會給生育帶來影響。古人在生活各方面,都很強調“天時、地利、人和”。他們認為人體是一個綜合的整體,而外界環境的變化,會對它有諸多影響。比如大風大雨、雷電霹靂,會破壞夫妻行房的情緒,引起臟腑功能失調,耗損精氣,使邪氣乘虛而入,降低各方面的機能。
  現代醫學早有論證,吸煙和飲酒都會對生育有影響,會直接或間接地使發育中的精子卵子受損,從而導致畸變。近期情緒波動或精神受到創傷的人,也不宜馬上受孕。而一方有病更是不符合現代優生優育的要求。
 
  生一個健康聰明的寶寶,是天下所有父母最大的夙願。別以為只有現代人才懂得優生優育,其實我國古人對優生優育早有認識,他們很早就知道近親結婚會對後代產生不好的影響,並且有“有惡疾不娶”的說法,以避免將疾病和不好的基因遺傳給孩子。
  馬王堆漢墓簡帛中有一卷《種子篇》,其中提到十種不宜懷孕的情況,至今仍然適用,即大風大雨、暴寒暴暑、陰晦日月食、大霧大旱、雷電霹靂、天昏地暗、醉酒之後、喪服未除、大悲大恐、一方有病。以上十種情況下,是不適合夫妻二人性交的,如果懷孕了,會影響孩子的健康。文獻還指出,如“違之,則所生子女或癡聾、或盲、或病癲、或橫生倒產、或四體不全、或五臟有損、或癰疽”。說明在以上十種環境下性交,生出來的孩子可能會有以上幾種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