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羞辱小女友
打不夠還撒尿
小芳說服妹妹和她蹺家,蔡男開車接她們倆到台南,安排住進小旅館,並為她們添購換洗衣物。
妹被逼獻身 姊未阻止
共處3天期間,蔡男不但與小芳嘿咻,有一晚,3人驅車夜遊黃金海岸,蔡男不顧小芳同在車內,於後座半強迫小芳妹妹獻出第一次,小芳竟未阻止。
姊妹倆離家3天,學校通報中輟協尋,家人憂心如焚。蔡男白天忙於工作,兩姊妹前天自行到超商買東西吃時,台南員警巡邏經過,發現兩人白天逗留超商,怎未上學?於是上前盤查,發現姊妹倆身懷旅館房卡,追問就讀學校,才知兩人是從高雄蹺家到台南,進而得知「姊妹共侍一男」的離譜案情。
男友有性侵少女前科
警方發現蔡男有性侵少女的前科,這次是再犯,懷疑他對少女有癖好,先將兩姊妹送到醫院驗傷,並通知家人帶回;蔡男因非現行犯,警訊後先請回,將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偵辦。21歲簡姓男子與13歲小女友小莎(化名)分手後,仍常接到小莎母親電話跟他要人,他竟心生不滿,在大庭廣眾之下,持刺激性液體噴灑小莎,再以樹枝毆打,甚至朝她撒尿洩憤,再帶回住處性侵。士林地檢署昨依公然侮辱、加重強制性交等6條罪名將簡男起訴。
士林地檢署昨依公然侮辱、加重強制性交等6條罪名將簡男起訴,圖為士林地檢署車輛。(本報資料照)
士林地檢署昨依公然侮辱、加重強制性交等6條罪名將簡男起訴,圖為士林地檢署車輛。(本報資料照)
檢警調查,簡男擔任碼頭工人,與小莎交往後,自今年3月起,多次帶小莎回到新北市住處,總共發生7次合意性行為,還曾拍性愛影片,後因常常吵架,2人9月分手。
當眾毆前女友羞辱
不料今年9月30日晚上10點多,簡男帶著10多名友人前往小莎寄住處,強行把她載至新北市淡水區某超商旁空地,命令她跪下,當著大家面前甩巴掌,噴刺激性液體,並拿樹枝毆打小莎,最後更朝她撒尿。
簡男事後又騎機車載小莎返回住處,命令她把身體洗乾淨,全裸躺在床上,小莎雖極力反抗,仍被簡男性侵。小莎不甘受辱報警,並將交往期間雙方發生性關係、拍裸照等事全抖出,堅決告到底。
小女友未滿14歲
簡男到案後供稱,他已與小莎分手,但小莎母親每次聯絡不到女兒,都會打電話來詢問行蹤,他不堪其擾,實在太生氣,才會朝她撒尿報復。
士林地檢署認為,簡男明知小莎未滿14歲,還與她發生性關係,且拍下性愛影片,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未成年性交罪;毆打、撒尿及性侵部分,則依強制、傷害、公然侮辱及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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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6歲的少女小芳(化名),13日帶著未滿14歲的妹妹蹺家,從高雄到台南投靠25歲蔡姓男友,誰知蔡男有性侵少女前科,還當著小芳的面強奪妹妹貞操;台南警方在超商意外發現兩姊妹,查知蔡男玷辱她們3天,將蔡男依妨害性自主罪法辦。
蔡男有性侵少女的前科,當著少女的面強奪妹妹貞操。(本報情境照)
蔡男有性侵少女的前科,當著少女的面強奪妹妹貞操。(本報情境照)
姊妹倆就讀國中,因父母離異,自幼跟著父親生活,價值觀出現偏差,小芳從臉書認識在台南工作的蔡男,兩人陷入熱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