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化解被強暴的痛苦
一位師姐給我留了一段文字
我說的我的迷惑和迷茫是佛法和世間的交集和衝突,還記得我之前有跟您分享一個女師兄的案例,她有過不愉快的經歷,也可以叫遭遇,被人強暴了,當時痛苦淹沒了她的生活,沒有了活下去的勇氣,所以求救於佛法,當時遇到一位據她自己說在佛學界很有名氣的居士師兄,學佛學的好。她把她的經歷講給那位師兄聽,說到傷心處幾乎想窒息,可是居士師兄打斷她的悲情哭訴告訴她說:你應該去懺悔,而不是在這裡曬別人對你的傷害,這些都是你前世的債主,因為你那樣對待過別人,所以他現在才要這樣對待你,也是你邪淫業力感召到這些不好的因緣……
她問我,她應該去懺悔什麼?懺悔的詞該如何說?是否還需要去像強暴她的人磕頭道歉,……我的迷茫是,如果這些對境都是我們往昔所造諸惡業的回饋,那麼要法院幹什麼?要警察乾嘛?要法律乾嘛?一切用因果解釋就OK了呀,何必再生事端?我最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他帶給我的衝擊很大。別人打不用理就應該修安忍,那別人捅你一刀呢?為什麼要打110呢?這怎麼就不能修安忍了?修安忍有一個「度」嗎?怎樣是剛好的度呢?
我談一些個人的看法:
首先,我非常不贊同那位「在佛學界很有名氣的居士師兄」(我也不知道所指是誰)的話。因果不是這樣解釋的,這樣解釋因果是牽強附會,也不符合佛法。《華嚴經》上已經講得很清楚了,究竟的因果只有佛陀才知道。我們雖然知道「被強暴」這種事情可以籠統的歸為「業力感召」,或是「因緣和合」,但是絕不能以凡夫的知見肯定的說:因為你前世強暴過別人,所以這世人家來強暴你。
被強暴的女性是忍受著極大的羞辱來尋求幫助的,作為佛弟子,應以最大的同情心和慈悲心安撫對方,而不是粗暴武斷的打斷人家的傾訴,說:你應該去懺悔。這種粗暴的方式,事實上對被害者形成了二次傷害,不但幫不到對方,反而可能會令被害者做出極端的事情出來。試問,如果出現這種事情,這個因果「那位有名氣的居士師兄」可否承擔?
強姦會給女性帶來很大的傷害,這種傷害會到什麼程度呢?我找到了一段比較專業的文字分享給大家:
強姦引起的傷害多數時候是以心理傷害為主的。強姦或未遂強姦引起的心理上的傷害現在被學者稱為強姦創傷綜合徵,這一術語是美國的一名護士A·W·伯吉斯和另一名社會學家L·L·霍姆斯特提出的。
強姦創傷綜合徵的發展包括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稱為急性期,第二個階段稱為重組期。急性期指一名婦女在剛被強姦後到幾星期之內這段時間。在這段時間里,被害婦女情緒非常不好。有的大哭大喊,有的表現出明顯的恐懼、憤怒、焦慮和緊張,也有的被害人竭力壓抑這些情緒而表現出麻木冷漠、行為呆滯遲緩。 恐懼是最主要的情緒。她們在急性期間,一直處於恐懼之中。這裡有現實的恐懼,如害怕懷孕、害怕殘廢、害怕染病、害怕被別人歧視等,也有非現實的恐懼,即沒有現實理由的恐懼。
表面上看,吸取教訓,總結經驗似乎是有益的,似乎可以增加女孩子的自衛知識,防止將來再被害。而實際上並非如此,在剛被害時,多想這些會增加悔恨、痛苦和內疚,使情緒更加低落。對被害婦女十分不利,吸取教訓應該是在以後,在危機已經過去,創傷已稍稍愈合後才開始。
羞恥感往往也很強烈。被害婦女有時在告發前,先把自己全身拼命洗乾淨,彷彿想洗掉恥辱。這種舉動,會使公安機關的取證帶來困難。羞恥感還會引起精神恍惚。坐在椅子上望著牆,牆上立刻出現自己被強姦的情景,還圍了許多人在一邊看。 嚴重的自責和羞恥感有時會引起被害女孩子的自傷或自殺。 另一種情緒是強烈的憤怒。這種情緒反而不是最多的。一個人如果太恐懼了,就難以有憤怒情緒了。憤怒可以激發被害者去報案,這是其益處。但是很多時間它會使被害婦女不理智地採用非法手段報復。例如,找到強姦犯並潑他一臉硫酸,在他的飯里投毒等。
自卑感往往是由於封建貞操觀引起的,或是由於社會對被害婦女歧視引起的。 不安全感幾乎必然會存在。因為性攻擊是無法預料的橫禍。被害者平時有一套處世方法,感到自己能應付世界,而這一橫禍卻使她對此的信心完全破壞。 有些被害者表現出緊張焦慮,而大多數人卻主要是陷入抑鬱之中,不吃不喝、不言不語、終日以淚洗面。
有些被害者表面看來比較平靜,似乎她們已經很好地處理了自己的情緒。但是我們如果深入她們的內心,就會發現她們是在努力地克制著自己,不讓自己情緒表現出來。因為她們一旦放鬆了這種克制,就有可能一下子失去控制,墜入嚴重的情緒混亂之中。這種深埋在心中的痛苦,是隨時會爆發的一座地下火山。
重組期指急性期後的一段很長的時間,往往要持續幾個月甚至幾年、幾十年。 在重組期,被害少女的情緒平緩下來了,但是,仍舊有許多遺留下來的心理問題。 首先是她們有了一種難於消除的不安全感。她們變得十分謹小慎微,把自己的生活圈子縮得很小。性格顯得孤僻和冷漠,而且常常變得很沈默。如果她在屋內被害,她會害怕呆在屋裡。如果在室外被害,又可能會害怕上街。她們還有可能害怕某些顏色或某種器物,原因是這種顏色或這個器物在強姦現場出現過。
例如,某女孩子被強姦時面前有個酒瓶子,從此她害怕任何玻璃瓶、玻璃杯或者玻璃門。害怕性生活更是極常見的問題。 另外,她們對他人的信任也受到破壞。尤其是對男性,她們變得戒心重重。有些女孩子從此回避與男性的交往,厭惡追求她的男性。還有些走向另一個極端,變得放蕩。這兩種反應看起來相反,而實質來源於同一內心中的觀念:男人是可恨的,不可信任的。
另一個被破壞較重的是她們的自我意識。信心受到嚴重的破壞。被害女孩子經過這次事變後,對自己的自我保護能力、獨立生活能力都產生了嚴重的懷疑。她們對某個親人可能會格外依賴。自信心的損傷還會擴展到其他方面,使她產生女孩子畢竟是個弱者的觀念.從而不再會奮發圖強,失去了生命活力。由於封建貞操觀的影響,她們的自尊心也受到了嚴重打擊。被害婦女認為自己臟了、不純潔了、不值錢了,不配再有美好的婚姻和愛情了,從而影響到她的未來的家庭生活。 多數被強姦的女孩子,以後性格沈鬱、退縮,但是也有一部分被強姦的女孩子產生了另一種變化。她們變得放蕩、有攻擊性,甚至會墮落。
上面這段文字,可以幫助我們瞭解被性侵害的女性所遭受到的身體上的傷害和心理上的傷害。如果我們遇到尋求幫助的受害者,應該以最大的同情心和慈悲心幫助她們,而非冷漠的以自己曲解的「佛法」去「詮釋因果」。
我們都知道,保證人類社會有秩序的運行和發展的基礎是法律和道德。古人雲:「禮者禁於將然之前,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後」。道德的主導作用在於能防患於未然,法律則是不法行為發生後的制裁措施。如果一個社會沒有了法律和法制,就失去了公平的基礎。社會的穩定是道德與法共同作用的結果,二者不可偏廢。
就現實生活而言,女性佛弟子如果遇到不法性侵害,我建議一定要依靠法律和執法機關,不能以修「忍辱」為名讓事情不了了之,尤其涉及到重大刑事案件的時候,一定要報案。報案才有可能止惡,才能避免其他人受到同樣的傷害。以這樣的發心去處理事情,同樣也是菩提心的一種體現。
受到傷害以後,如何療癒心理上的創傷?除了時間這個平復工具以外,佛教中也確實有一些教言可以帶領我們從陰影中走出來。比如說我今天看到的米拉日巴尊者的一句話:原諒那些傷害你的人,用慈悲心去祝福他們,因為即便過錯是別人的,但業障一定是自己的。這樣的教言,可以讓我們從委屈、不平甚至是憤怒中平息下來。我經常給很多人分享這段話:
一切世事如夢幻泡影,有許多因緣現前,並非人力所為。能夠隨緣消舊業也非易事!面對每個緣起,盡量不要有太多的希求和祈盼,學習靜觀因緣的生滅,體會世事生命的無常!不求世事如願,但求佛力加持,能夠有足夠的勇氣和智慧去面對現實生活。